1、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列入全科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平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2、完善内部制度考核机制
严格按照绍兴市“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结合医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挂钩。
3、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
运用宣传窗、公告栏,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力争创建目标顺利达标
在继续保持“市级巾帼文明岗”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年内争取获得“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绍兴县中心医院ICU
2011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