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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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改善肿瘤患者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6月26日上午,绍兴县中心医院在行政楼5楼举行了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协调会。吴志明副院长、祝志梅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麻醉科、药剂科、肿瘤内科主任及护士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医务科刘初民科长主持。刘初民科长结合卫生部、浙江省卫生厅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我院的创建工作,落实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对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评审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比如说:按照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标准规范癌痛诊疗行为;印制癌痛规范化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按照要求组织培训医生、护士。
最后吴志明副院长强调:为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要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加强癌痛科普知识和临床疼痛评估与治疗技术的培训,扎实推进工作,争取早日申报和评审。(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