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观察】“77次就医”查出肺癌,这事有意思么?
患者的“执着”—— “一天看两三个专家门诊”
6月6日,“77次就医才查出肺部肿瘤”的浙江省绍兴市的潘先生,终于同意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此前,他的就医经历被各大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报道。 “其实远远不止77次就医了,绍兴市中心医院把我的病耽误得太厉害了。”48岁的潘先生告诉记者,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他就开始接受多家媒体的采访,并把自己2015年的就医经历写下打印出来。 “有人说77次检查才查出肺癌,这是不对的,医院根本就没给我做过几次检查。”潘先生很介意有些媒体把他的“看病”说成“检查”,因为他对医院最主要的控诉就是“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做该做的检查,导致延误了疾病的诊断。 通过绍兴市中心医院院内信息系统,该院医务科把潘先生名下的所有就诊记录拉出了一个清单。在2014年3月10日到2015年9月26日之间,该院信息系统共存档近百次潘先生的就诊记录,分别发生在口腔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肾内科等15个科室。不过,在潘先生的《医保手册》上,却只有17次记录。院方对此的解释是,患者并非每次就诊都带《医保手册》,这可能是导致门诊病历缺失的原因。院方也并未否认医生漏写病历的可能,因为潘先生“就诊实在太频繁了,甚至有时会直接要求医生开检查”。 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务科科长胡伟良说,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潘先生有时甚至会在同一天看好几个科室,比如,2014年7月31日的就诊记录显示,潘先生上午在神经内科的诊断描述为“焦虑状态”;当天晚上,他再次因“心悸”到该院急诊科就诊。这一点也得到了潘先生的证实。 事实上,潘先生的频繁就医行为,并非仅仅出现在近两年。绍兴市中心医院电子化就诊信息记录始于2010年年底,该院检索的记录显示,潘先生在2011年的就诊记录为44条、2012年为35条、2013年为18条。在2011年的就诊记录中,该院对潘先生的诊断多次出现“焦虑症”“强迫症”“焦虑状态”等描述。胡伟良说,潘先生焦虑症的诊断医生,是当时该院精神卫生门诊聘请的一位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的专家,绍兴七院是当地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 潘先生告诉记者,“脂肪肝、肾结石、眩晕症,还说我有焦虑症,该院前后给我诊断了十几种病”。去年9月26日,绍兴市中心医院的CT检查报告提示,他左肺下叶占位性病变,首先考虑肺癌可能,建议胸部增强扫描及肺穿刺活检。“当时看到结果我就崩溃大哭,晕倒在医院大厅里。后来我就到中医科诊室找我挂号的那位专家,他看了单子竟然还跟我说没有关系,还不能确诊。我生气地骂他不是人,看了这么多次病都说我没事。”
沟通有困难—— 安慰招来一顿痛骂
潘先生拿着一张拍摄于2015年8月25日的胸片对记者说,“当时的胸片已经发现问题了,我提出想做个CT检查,可是医生却说不用”。这张胸片的检查报告中写到:两肺纹理增粗,左肺下野可见条索状密度增高影,余两肺未见明显实质性病灶;提示左肺下野纤维灶考虑。 回忆起这次接诊,绍兴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的杨医生有些激动地说,“条索状肺部纤维灶在临床上并不少见,长期抽烟或慢性肺炎都会引起肺的间质性改变,再结合当时患者主诉的症状来判断,并不具备肺癌筛查的明显特征”。 该院中医科60多岁的脾胃专科知名专家徐医生回忆说,潘先生是他比较熟悉的一位患者。开具CT检查单后,见潘先生哭着走进诊室,徐医生一边安慰他仅凭CT还不能最终确诊,一边联系呼吸内科病房安排患者住院,没想到却招来患者一顿痛骂。 一位接诊过潘先生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生告诉记者,焦虑症患者容易出现诸多躯体障碍,如眩晕、呼吸不适、血压升高等症状,而且反复就医的行为本身就是焦虑症的一种表现。具体到潘先生,他的焦虑症已经到了“需要服药治疗的程度”,但其治疗依从性一直很差,用药时断时续,“因为担心副反应,取完药他会反复查看说明书;医嘱2片用量,他会明确告诉医生自己就吃半片”。 但是,这些不适在潘先生看来,都是肺癌早期的症状。他推测自己在2014年10月前后就已经“生了不好的病”,但医生都认为他得了焦虑症,从而忽视了他对病情的描述,“好几个科室的医生都反复跟我说不要太焦虑”。 对此,胡伟良则认为,“患者每次就诊都有不同的主诉症状,疾病的处理首先要遵循医疗常规,任何一位医生都不会因为普通的常见症状而直接怀疑患者得了癌症”。
纠纷该如何了结—— 责任认定不能“感情用事”
鉴于对绍兴市中心医院的不信任,CT检查结果出来后,潘先生选择上海市某知名大型三甲医院就诊,并于2015年10月被确诊患有小细胞肺癌。目前,他在该院接第十次化疗。 据浙江省肿瘤医院一位相关专家介绍,小细胞肺癌的特征之一就是肿瘤生长速度快,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增长一倍,“肺癌诊断与医生的水平、检查的仔细程度、病情发展速度都有关系,是否有耽误病情的情况,不详细了解很难判断”。 一位肿瘤专家告诉记者,小细胞肺癌的诊断分期分为局限期和广泛期,也可以理解为早期和晚期,判断依据则是肿瘤是否局限在一侧胸腔,而非肿瘤体积的大小,“如果发生其他部位的转移,即使肿瘤再小也是广泛期。肺癌的早期诊断本身就是一个棘手难题,因为肿瘤早期并没有明显症状,临床上约70%的患者发现时就已经是晚期了。” 具体到潘先生的诊断,绍兴市中心医院先后两次组织院内病例讨论,院方表示,认定潘先生发现肿瘤时属于小细胞肺癌早期。医院不存在明显漏诊或误诊。但潘先生对此并不认同,随后他分别向柯桥区信访局、卫生计生局进行了投诉。今年5月5日,柯桥区卫生计生局对潘先生的信访事项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潘先生医疗纠纷应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胡伟良说,医院对于患者的疾病和遭遇十分同情,但医疗责任的认定不能“感情用事”。“如果鉴定结果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责任,医院愿意按照认定的责任上限进行赔偿,因为这件事情,不少医生也一直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我们希望能赶紧了结这桩纠纷”。然而,潘先生却认为,“上海、浙江的专家都是这家医院的顾问,参与鉴定的医生肯定跟这个医院都很熟,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会鉴定出对我有利的结果呢?” 一位参与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临床专家表示,患者产生这样的疑虑完全可以理解,但不应因此误解和否定医疗鉴定,鉴定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制度,参与鉴定的专家全部随机抽取,如果患者认为某位专家与鉴定过程存在利害关系,患者可要求其回避,而且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不管双方的处理意见存在多大差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都应该是最终的选择。”
记者手记----面对不寻常更应保持理性 最初看到相关报道时,记者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个问号,随着实地采访的步步深入,疑问逐渐有了答案,记者也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这是一位特殊的患者,这是一起特殊的医疗纠纷,大家看待和评判此类“不寻常”的事件,更应该多几分客观和理性。 对健康的渴求是人最基本的生存诉求,任何患者都不应因此受到苛责。确诊患有肺癌,对于任何一个个体来说都是十分不幸而痛心的,对于一位有焦虑情绪、如此频繁就医的患者,这种疾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更是可想而知,他认为医院延误了自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进而对医院产生不满,从情理上讲并不难理解。 然而,医学是一门客观的自然科学,疾病的诊治同样有科学的临床规范和依据,医生根据患者的主诉辨证施治本身并无过错。同时,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人类对于疾病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探索,医学的进步永远在路上,而癌症的早诊早治正是目前医学所面临的一个挑战。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极其特殊的案例在网络上火热传播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偏颇甚至失实的说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撕裂了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在这起特殊的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责任、责任大小该如何认定,同样需要专业、科学的鉴定,而不是由患者的诉求、医院的辩驳甚至媒体的报道来决定。面对这种不寻常的医疗事件,媒体和公众更应该客观、全面地获取信息,提高全社会在面对疾病时的科学素养,以求弥合认知差距,构建更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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