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项目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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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8月1日起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13日
绍兴市中心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计价说明 |
20170831 |
杭州知名专家特需门诊服务费 |
由杭州知名专家出诊,专家每次问诊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同时名医馆内护士提供咨询、分诊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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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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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中心医院
20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