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需医疗项目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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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患者因疑难疾病而涉及多学科会诊的需求,我院依托上海及杭州省级医院知名专家力量,特开设疑难疾病多学科联合门诊。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比照其它医院的收费情况,拟定了我院多学科联合门诊会诊费(详见附件)。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月17日
附件:绍兴市中心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备注 |
2018051800 |
多学科联合门诊会诊费(本院专家) |
本院专家对患疑难疾病患者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 |
|
次 |
50 |
指每位专家会诊费 |
2018051801 |
多学科联合门诊会诊费(杭州专家) |
杭州专家对患疑难疾病患者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 |
|
次 |
100 |
指每位专家会诊费 |
2018051802 |
多学科联合门诊会诊费(上海专家) |
上海专家对患疑难疾病患者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 |
|
次 |
150 |
指每位专家会诊费 |
绍兴市中心医院
2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