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自主定价检验项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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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将开展“粪便钙卫蛋白检测”等17项自主定价检验项目。拟定标准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具体项目及价格详见2018年绍兴市中心医院新增检验项目表。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时间:2018.1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