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及新增皮肤科部份特需项目公示通知
从2007年9月开始,我院通过上级部门批准开展整形美容特需项目治疗,期间为了让利于患者,降低了部分特需项目价格。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各项成本增加,现恢复眼周汗管瘤等三项2007年备案价格。(详见附件一)
我院在2012年引进755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2016年开展果酸活肤特殊治疗,2017年引进点阵激光治疗仪开展与此相关医学整形特需项目,满足了爱美人士的医疗需求,得到广大爱美人士充分认可。目前随着临床适应症扩大,拟增加六项收费项目。(详见附件二)
因临床工作中各类皮肤疾病患者日益增加,广大患者迫切需要嫩肤、疤痕治疗,现我院特引进非点剥脱激光点阵治疗仪科医人M22一台,以满足此类患者需求。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比照省内医院的收费情况,拟收取下列收费项目。(详见附件三)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一:绍兴市中心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现价格 (元) |
调整后价格(元) |
备注 |
5316 |
眼周汗管瘤 |
侧/次 |
300 |
500 |
恢复备案价 |
5317 |
睑缘痣或赘生物 |
颗 |
100 |
180 |
恢复备案价 |
5240 |
体表肿物切除整复术≤1cm2 |
次 |
140 |
580 |
上调部份价格 |
5241 |
体表肿物切除整复术1-5cm2 |
次 |
270 |
680 |
上调部份价格 |
5242 |
体表肿物切除整复术(5-10cm2) |
次 |
540 |
800 |
上调部份价格 |
附件二:绍兴市中心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计价单位)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价格 (元) |
备注 |
5343 |
医学整形(色素激光治疗) |
皮肤色素性疾病的治疗 |
cm2 |
200 |
适用于太田痣、褐青色斑、咖啡斑等治疗。 |
20190319010 |
祛黑头粉刺 |
洗脸后热喷,导入软肤露,用治疗仪吸头吸出后冷喷,整个过程大概需要30分钟 |
次 |
50 |
适用于鼻部黑头粉刺 |
20190319000 |
公众号 医共体总院 互联网医院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宇路1号 Copyright 绍兴市中心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052号 浙ICP备10032327号-1 技术支持:新慧医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