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多学科联合会诊费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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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疑难疾病就诊患者日趋增多,为更好开展我院多学科协作诊疗(MDT)工作,现对绍市中心医发〔2018〕39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多学科联合会诊费给予调整。调整后价格详见公示表。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时间:2019.11.18—11.29
绍兴市中心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2019111800 |
多学科联合会诊费(本院专家参加) |
有多名本院专家(至少3名)对患疑难疾病患者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 |
|
次 |
160 |
2019111801 |
多学科联合会诊费(有沪杭专家参加) |
有沪杭专家参加的多名(至少3名)专家对患疑难疾病患者进行多学科联合会诊 |
|
次 |
260 |
绍兴市中心医院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