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设心理咨询特需门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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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就医人群心理咨询服务需求,同时根据浙价费 [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精神,拟开设心理咨询特需门诊。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8月1日起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到3月18日
绍兴市中心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计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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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特需门诊 |
正高职称专家开展特需心理咨询门诊,治疗模式为心理疏导或心理治疗,咨询时间4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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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400 |
1、 一对一封闭式咨询室 2、 具有相应职称或资质的心理学专家接诊 3、 含专家门诊诊查费 |
绍兴巿中心医院
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