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超声小常识
一、怀孕期间为什么要做超声波检查?
每一个家庭都渴望一个健康的宝宝,但什么方法能对孕妇及胎儿既无损伤、又能检查宝宝的发育情况呢?超声波就是一种比较好、且廉价的检查手段,目前在我国各地应用普遍。胎儿在孕妇子宫中随着时间的延长而生长发育,超声波检查主要有两种作用,第一是定期评价胎儿的生长发育速度,因为医生可以测量胎儿的一些指标,比如胎儿头部、四肢、腹围等径线,这些指标在正常情况下与胎龄相关,所以可以评价胎儿成长的速度是否正常。第二是了解胎儿身体结构发育是否正常,可以检查出无脑儿、严重脊柱裂、严重脊膜膨出、单腔心、严重胸腹壁裂伴有内脏外翻、严重软骨发育不良等。此外,大家知道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还可以检查胎儿有关的血流是否正常,比如脐动脉血流、大脑中动脉血流等;必要时还可以评价母体子宫动脉、胎盘等血流状况。如果发现超声波检查有问题,必要时应该到上一级医院进行进一步的确诊。
当然超声波也不能替代产前所有的检查项目,孕妇还要在自己准备分娩的医院进行定期的各项检查,以最大程度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和安全。同时,除非有特殊的医学指征,超声医生是不告知胎儿性别的。
二、怀孕期间的超声波能检查出所有的异常宝宝吗?
其实负责给宝宝做超声检查的医生与孕妇及家人的心情是一样的,都希望能最大程度上检查出异常的宝宝,但是事实上不能达到100%,为什么呢?其原因首先在于医学在不断的发展、认识识别疾病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超声波仪器是一种医学仪器,也要不断地提高性能,提高分辨率。腹中的宝宝不像我们能摆设各种合适的姿势姿势,以便于医生检查,所以胎儿在子宫内的姿势或胎儿肢体的遮挡会降低检出率;此外,孕妇腹壁过厚、胎盘、羊水过少等都会影响超声的效果,因此,胎儿结构异常不可能全部在怀孕期间被检查出来。即使超声报告单中未提示明显异常情况也不意味着胎儿绝对是正常的。
三、怀孕期间要做几次超声波?
在我们国家,目前建议孕妇怀孕期间定期做2-3次的超声检查,一般第一次在怀孕5个月左右,以后可在怀孕7-8个月和足月(怀孕37周)后再进行检查。某些医疗机构可能会建议在怀孕10-14周之间增加一次检查。当然,如果孕妇或胎儿有异常情况,产前保健超声波医生会建议增加检查的次数。
四、怀孕期间做超声波时要做哪些准备?
1. 怀孕期间的超声检查前是可以进食的,无需空腹。
2. 如果是怀孕头三个月做超声,一般可以通过阴道超声探头了解子宫内外情况,所以不用充盈膀胱(俗称憋尿)。妊娠中晚期的超声都是通过腹部的超声探头扫查腹中的宝宝,也不需要憋尿。
3. 为方便医生更好地诊断,有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憋尿,比如胎盘位置过低,需要了解胎盘的下缘与宫颈内口的关系时;怀孕头三个月需要超声检查,但所在医院无阴道超声探头时等,都需要憋尿,此时医生会建议饮水500-800毫升、有尿意后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