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心医院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满足本单位临床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共14个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详见《绍兴市中心医院201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24时,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投递至邮箱sxyy.hr@163.com。
现场资格审核:4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宇路1号,绍兴市中心医院行政四楼第一教室。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报名除携带照片、报名表、身份证以外,须携带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学信网上下载的电子学历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2.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不再组织笔试。面试时间:2015年4月8日下午13:00-16:00。面试地点:绍兴市中心医院会议室。
面试具体由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
3.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4.录用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拟录用通知书》,2015年7月底前用人单位将通知考生持本通知书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柯桥区卫生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备案的除外)。
3.报考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考条件专业名称相符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也符合条件;招考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6.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75-85580846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1日